中鐵大橋局連鎮鐵路五峰山長江大橋不銹鋼復合板補遺2號
招標編號:MBEC-Z-2017-018
各投標人:
現針對《中鐵大橋局連鎮鐵路五峰山長江大橋不銹鋼復合板采購招標文件》(招標編號:MBEC-Z-2017-018)作如下補遺。
一、對招標文件的修改
根據設計單位要求,對原招標文件第六章技術規格書《五峰山公鐵兩用大橋用316L+Q370qE軋制復合鋼板技術要求》作出了修改,各投標人投標時應按修改后新的技術標準執行,修改后技術標準見附件。
請投標人收到本函件后,按下表要求填寫并加蓋單位印章后,于 2017年5月4日15時前以書面或E-mail的形式回復確認。逾期不回函確認者,視為已收到并知悉本函件。
招標人:中鐵大橋局集團物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方先生
(電話:15527356390 ;E-mail:526649202@qq.com)
中鐵大橋局集團物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附件:
五峰山公鐵兩用大橋用316L+Q370qE軋制復合鋼板技術要求
1 適用范圍
本技術條件規定了五峰山公鐵兩用大橋工程用316L+Q370qE軋制復合鋼板采購的一般要求,包括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等。
本技術條件僅適應于復層厚度+基層厚度范圍為3mm+16mm/3mm+20mm的316L+Q370qE軋制復合鋼板。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標準中的條款通過本技術條件的引用而成為本技術條件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技術條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技術條件。
1) GB/T 222《鋼的成品化學分析允許偏差》
2) GB/T 223《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3) GB/T 228.1《金屬材料 拉伸試驗 第1部分:室溫試驗方法》
4) GB/T 229《金屬材料 夏比擺錘沖擊試驗方法》
5) GB/T 232《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
6) GB/T 247《鋼板和鋼帶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7) GB/T 709《熱軋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8) GB/T 714《橋梁用結構鋼》
9) GB/T 1232《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
10) GB/T 2654《焊接接頭硬度試驗方法》
11) GB/T 2970《中厚鋼板超聲波檢驗方法》
12) GB/T 2975《鋼及鋼產品 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
13) GB/T 4160《鋼的應變時效敏感性試驗方法(夏比沖擊法)》
14) GB/T 4237《不銹鋼熱軋鋼板和鋼帶》
15) GB/T 4334《金屬和合金的腐蝕 不銹鋼晶間腐蝕試驗方法》
16) GB/T 4336《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
17) GB/T 4340.1《金屬紙氏硬度試驗 第一部分:試驗方法》
18) GB 4675.1《焊接性試驗 斜Y型坡口焊接裂紋試驗方法》
19) GB 4675.5《焊接熱影響區最高硬度試驗方法》
20) GB/T 5313《厚度方向性能鋼板》
21) GB/T 6396《復合鋼板力學及工藝性能試驗方法》
22) GB/T 8165《不銹鋼復合鋼板和鋼帶》
23) GB/T 10128《金屬材料 室溫扭轉試驗方法》
24) GB/T 11170《不銹鋼 多元素含量的測定 火花放電原子發射光譜法(常規 法)》
25) GB/T 14977《熱軋鋼板表面質量的一般要求》
26) GB/T 20066《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
27) GB/T 20878《不銹鋼和耐熱鋼牌號及化學成分》
28) GB/T 170505《鋼及鋼產品交貨一般技術要求》
29) Q/CR 9211《鐵路鋼橋制造規范》
30) ASTM A262《檢測奧氏體不銹鋼晶間腐蝕敏感度的標準方法》
31) ASTM A264-12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Stainless Chromium-Nickel Steel-Clad Plate》
3 術語和定義
本技術條件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產品牌號為316L+Q370qE。其中:“316L”表示復合鋼板中材質為022Cr17Ni12Mo2的不銹鋼復層牌號;“+”表示復合;“Q370qE”表示復合鋼板中材質為Q370qE的橋梁鋼基層牌號。
3.2軋制不銹鋼復合鋼板。以橋梁用低合金鋼為基層,采用軋制法實現在其一面整體連續地包覆一定厚度不銹鋼的復合材料。
3.3 復層。復合鋼板中接觸工作介質和大氣的不銹鋼層。
3.4 基層。復合鋼板中主要承受結構自重和外載的低合金鋼層。
3.5 軋制復合。不經過爆炸,只經過熱軋實現復層與基層之間的軋制焊合。
3.6 復合界面。復合鋼板復層與基層之間的分界面。
3.7 結合率。復合鋼板復層與基層之間呈冶金焊合或軋制焊合狀態的面積點總界面的百分率。
3.8 修補焊接。按一定要求除去復合鋼板未結合部分的復層,在基層上堆焊不銹鋼,然后進行各種處理,使復層保持原有性能的作用。
3.9 內彎試驗。試樣受拉面為基材的彎曲試驗。
3.10 外彎試驗。試樣受拉面為復層的彎曲試驗。
4 技術要求
4.1材料
復合鋼板基層采用Q370qE,其性能指標及技術標準應符合《橋梁結構用鋼》(GB/T714)的規定;復層采用不銹鋼材質為022Cr17Ni12Mo2 (316L),其技術標準應符合《不銹鋼和耐熱鋼 牌號及化學成分》(GB/T20878)的要求。不銹鋼復合鋼板應滿足規范ASTM A264-12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Stainless Chromium-Nickel Steel-Clad Plate要求。
4.2級別
本項目所用復合鋼板分類級別為Ⅰ級,界面結合級別為Ⅰ級,并滿足ASTM A264-12相關要求。
4.3 交貨狀態
316L+Q370qE軋制復合鋼板以TMCP+回火狀態交貨。316L+Q370qE軋制復合鋼板成品板復層表面需經過酸洗鈍化、噴丸或拋磨處理后交貨。復層表面不應太光滑,應具有一定的粗糙度。
4.4 表面質量
4.4.1復合鋼板基層和復層表面均不應有氣泡、結疤、裂紋、褶皺、夾雜及壓入氧化鐵皮等影響使用的有害缺陷,且復合鋼板不應有目視可見的分層。
4.4.2 復合鋼板在生產過程中,不允許采用任何焊接方法對復層板或復層板坯沿長度或寬度方向拼焊后再進行復合。
4.4.3復合鋼板基層表面允許有不妨礙檢查表面缺陷的薄層氧化皮、鐵銹及由于壓入氧化鐵皮和輥軸所造成的不明顯粗糙、網紋、劃痕及其他局部缺陷,但其深度不應大于復合鋼板厚度的公差之半,并應保證鋼板的允許最小厚度。基層表面缺陷允許用修磨方法去除,清理處應光滑無棱角,清理深度不應大于鋼板厚度的公差之半并應保證鋼板的允許厚度。
4.4.4復合鋼板復層表面應經過酸洗鈍化、拋丸、拋磨或類似處理,不允許有任何薄層氧化皮、鐵銹及由于壓入氧化鐵皮、輥軸及其他異物所造成的粗糙、網紋、劃痕及任何其他局部缺陷。
4.4.5復合鋼板復層表面不應出現裂紋缺陷。復層出現裂紋的復合板應報廢處理或將裂紋徹底切除。復層表面的其它缺陷允許通過修磨方法去除,清理處應光滑無棱角。但不允許通過挖洞補焊等方式對出現的裂紋或復合板未結合區域進行修補。
4.4.6復合鋼板表面不允許打鋼印。
4.5 內部質量
4.5.1復合鋼板的基層逐張按GB/T 2970的規定進行超聲波檢驗和判定,Ⅱ級合格,不允許存在任何形式的分層和裂紋。
4.5.2復合鋼板需進行全板超聲波探傷。復合板邊緣100mm內不允許存在未結合區域,其它區域的未結合區域應滿足ASTM A264 Class1的規定要求:即單個未結合區域最長長度不能大于25mm;并且所有的未結合區域不能超過總復合面積的1%。
4.6 復合鋼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4.6.1鋼板尺寸、外形、重量要求及允許偏差等應符合GB/T 709相關條款的規定。其中軋制復合板基層鋼板厚度公差按GB/T 709第6.1條表4—單軋鋼板的厚度允許偏差(C類)執行,基層鋼板厚度不允許出現負公差,復合鋼板板復層厚度允許偏差[-0.3,+0.7mm],鋼板理論計重所采用的厚度為公稱厚度。
4.6.2復合板成品板復層材料不允許拼焊處理交貨。
4.6.3復合鋼板不平度應不大于5mm/m。
4.6.4復合鋼板按理論重量交貨。按理論計重時,復合鋼板重量為基層及復層各自相關標準中規定的理論重量之和。
4.7 化學成分
4.7.1復合鋼板的基層材料Q370qE應符合GB714規定及現行《五峰山公鐵兩用大橋工程用Q370qE、Q370qE-Z35鋼板供貨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復層材料316L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T 4237或GB/T 20878的規定,并進一步滿足表1的要求。
4.7.2 復合鋼板成品化學成分分析的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有關規定。
4.7.3 為改善復合鋼板的性能,基層材料允許添加其它微量元素。CEV值和Pcm值按下列公式計算,且供方出廠和需方復驗時均按熔煉分析結果計算。
CEV=C+Mn/6+(Cr+Mo+V)/5+(Cu+Ni)/15;
Pcm=C+Si/30+(Mn+Cu+Cr)/20+Ni/60+ Mo/15+V/10+5B。
表1復合鋼板的化學成分(質量百分數,%)
材質 |
C |
Si |
Mn |
P |
S |
Cr |
Ni |
Cu |
Mo |
Nb |
Ti |
B |
N |
CEV |
Pcm |
316L 不銹鋼 復層 |
≤ 0.03 |
≤ 0.75 |
≤ 2.00 |
≤ 0.045 |
≤ 0.030 |
16.00 ~ 18.00 |
10.00 ~ 14.00 |
/ |
2.00 ~ 3.00 |
/ |
/ |
/ |
≤ 0.10 |
/ |
/ |
4.8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復合鋼板的常規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應符合GB/T 8165和GB/T714的規定,并進一步滿足表2的要求。
表2復合鋼板的常規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材質 |
常溫橫向拉伸試驗 |
剪切試驗(界面抗剪強度) |
縱向沖擊 試驗 |
橫向冷彎試驗 | ||||
結果描述 |
ReL /MPa |
Rm /MPa |
A /% |
屈強比 |
τ /MPa |
-40℃KV2/J |
外彎180° |
內彎180° |
Q370qE+316L |
≥370 |
≥510 |
≥20 |
≤0.85 |
≥300 |
≥120 |
d=2a合格(a≦20mm); d=3a合格(a>20mm) |
d=2a合格(a≦20mm); d=3a合格(a>20mm) |
注:a為復合鋼板總公稱厚度。 |
復合鋼板力學性能要求可按照GB/T 8165 表9的計算公式對復層與基層材料的屈服強度,抗拉強度分別加權平均計算。對Q370qE+316L復合鋼板,厚度16+3mm的全厚度復合板對應的最低屈服強度應不低于340MPa,最低抗拉強度不低于506MPa;厚度20+3的全厚度復合板對應的最低屈服強度應不低于345MPa,最低抗拉強度不低于507MPa。若全厚度復合拉伸性能不滿足要求時,可只按照基層鋼板進行性能復驗,基層鋼板的力學性能應符合GB/T 714的規定。具體數值如表3要求。
表3 復合鋼板力學性能要求
鋼板類別 |
ReL(或Rp0.2)/MPa |
Rm/MPa |
16mm(Q370qE)+3mm(316L)復合鋼板 |
≥340 |
≥506 |
20mm(Q370qE)+3mm(316L)復合鋼板 |
≥345 |
≥507 |
復合鋼板基層(Q370qE) |
≥370 |
≥510 |
4.9復層晶間腐蝕試驗
復合鋼板成品的不銹鋼復層按照GB/T 4334的規定進行晶間腐蝕檢驗,經過180º彎曲試驗后應無裂紋和晶間腐蝕現象。
5. 檢驗與試驗
5.1組批
復合鋼板按同一規格、同一生產工藝制度及同一熱處理制度組批。每批重量不得超過60噸。
5.2試驗項目、試驗數量、取樣方法和試驗方法見表4。
表4 檢驗與試驗方法
序號 |
檢驗項目 |
取樣數量 |
取樣方法 |
試驗方法 |
1 |
拉伸試驗 |
1 |
GB/T 6396 (縱向、橫向取樣) |
GB/T 6396 |
2 |
外彎試驗 |
1 |
GB/T 6396 |
GB/T 6396 |
3 |
內彎試驗 |
1 |
GB/T 6396 |
GB/T 6396 |
4 |
剪切試驗 |
2 |
GB/T 6396 |
GB/T 6396 |
5 |
沖擊試驗 |
3 |
GB/T 6396 |
GB/T 6396 |
6 |
超聲波檢驗 |
逐張 |
每批縱向 |
GB/T8165附錄A |
7 |
晶間腐蝕 |
2 |
— |
GB/T 4334 |
8 |
外形尺寸 |
逐張 |
— |
精度合適的量具 |
9 |
表面質量 |
逐張 |
— |
目視 |
10 |
復層厚度 |
2 |
— |
GB/T 6396 |
6. 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
復合鋼板的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T247和GB/T8165的規定。
7. 其他未盡相關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澄清/補遺/答疑)函確認單
收件名稱 |
(項目名稱)(物資名稱) 采購招標文件(澄清/補遺/答疑)函確認單 | ||
收件頁數 |
共 頁 |
是否清晰 |
|
收件單位 |
(署名并蓋章) | ||
收件人 |
收件時間 |
上一篇:
下一篇: